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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移交民办教育机构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10-05-05 10:36:31

阿勒泰市教育局 ,地直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根据自治区、地区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实际操作中主要由县(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有利于减政放权、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一律下放给县(市)”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之规定,以及地区搬迁福海新区需要,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将地区教育局审批的 9所民办教育机构下放层次管理,移交给阿勒泰市教育局,请阿勒泰市教育局依法加强审批、上报备案、许可证发放、管理、年审等各项工作。请各民办教育机构依法服从市教育局的监管,做好对接工作。地区将根据审批权限保留对高中阶段以上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上报、审批、备案等职能。

地区审批的 9家民办教育机构是:阿勒泰地区琳达外语学校、阿勒泰塞北科技培训中心、阿勒泰地区实用英语培训中心、阿勒泰地区东方英语培训中心、阿勒泰地区道路运输培训中心、阿勒泰市“春蕾”书法班、阿勒泰市大美画社、阿勒泰市浴墨斋书法美术培训中心、阿勒泰市晨光幼儿园。

00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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