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市
)委、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党委、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直各有关部门
(单位
):
现将《阿勒泰地区
2010年初高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汉语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勒泰地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
〇
一
〇
年二月一日
阿勒泰地区初、高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汉语强化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阿勒泰地委、行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优化职业教育布局,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的发展,所需合格工人紧缺,特别是对技能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地区每年有近
2000
名
初高中毕业生未升学在家待业,其中大部分是少数民族毕业生
因汉语水平和专业劳动技能不高等原因造成无法就业,加大了社会就业压力。现根据《地委行署联席会议纪要》
(阿地党纪〔
2009〕
31号
)的要求,制定如下汉语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
.培训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
2011年输送一批学员赴内地参加劳动技能培训;
同时一年期汉语强化培训班结业后可以自愿申请继续就读学历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由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二
.培训对象
全地区
初中、高中毕业年龄
25岁以下少数民族未升学人员。
三
.汉语强化培训形式、内容和教材
(一)参训学员在地区指定的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全脱产培训
1年。培训期间一律使用汉语言授课,开学时组织
1个月的军训。
(二)“一年制”培训内容
一年制汉语强化培训课程由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组成
,教材由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定。
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与职业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信息技术。专业课包括:汉语阅读、汉语听说、汉语口语、汉语写作
和
MH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综合训练课。
四
.一年期汉语强化计划及培训单位
2010
年计划汉语强化培训
1200人。由地区师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依托布尔津县职业高中、福海县职业高中、富蕴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全脱产培训。师资由地区师范和各县(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协调安排。
五
.毕业待遇问题
汉语强化培训结业后经统一考试录取合格的学员赴内地参加
技能培训,对赴内地参加技能培训的学生进行资金补助;经选拔未能录取的学员可参加统一考试录取到中、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中、高职在校生和职业技能培训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
六
.经费问题
地委、行署决定对参加汉语强化培训的学生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范围为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书费。培训补助资金从地区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培训学员一年人均培训经费为
4300元,其中,学费
2000元
/人
/年、住宿费
600元
/人
/年、教材费
350元
/人
/年、伙食补助费
1350元
/人
/年。学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地区师范学校从地区财政拨付的劳动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开支。教材费由地区教育局为各学校统一征订,从地区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支出。
七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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