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
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新教体艺办〔
2008〕
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防范工作。
阿勒泰地区教育局
二
〇〇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新教体艺办
(2008)14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7-
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第二次预警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备高等院校,各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
近期,全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了上升趋势,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针对春季全国各地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疫情回升的趋势,为了有效控制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
(教体艺厅
[2008]3号
)文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防控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防。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 学校卫生
预警 转发
通知
新疆维音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
4月
11日印发
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体艺厅〔
2008〕
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7-
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结果,
2007年报告的全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事件占事件总数的
95·
88%。其中报告事件起数居前三位的病种分别为水痘
(826起
)、流行性腮腺炎
(351起
)、风疹
(265起
),三病种事件数占学校传染病事件总教的
80·
47%。春季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等呼吸造传染病高发季节,为防止呼吸遣传染病在学枝发生和蔓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就做好学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
一、各地申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晨检工作应在学枝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
)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智部门报告,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各地学杖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伪通风换气工作。由于学杖教学、生活场所人员集聚,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容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蔓延,因此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学生宿舍管理员每天应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同时,要做好枝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搞好枝园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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